近日,四川省财政厅、四川省林业厅联合发文《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》(川财农〔2017〕231号),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补助基层林业站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。项目计划在珙县、高县、邻水县、万源市、宣汉县、平昌县、九寨沟县、松潘县、马尔康市和会东县10个县(市)的69个基层林业站实施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为基层林业站改善业务用房及设备配置。
同时,《通知》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,加强资金管理、确保专款专用,严禁挪用。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,按相关规定执行。(四川省林业工作站 余小晏报送 )